广州校区校园封闭管理期间学生疫情防控工作指引

鉴于目前广州本土疫情形势严峻复杂,为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,根据广州市政府疫情防控会议精神,广州校区各校园实施封闭管理。按照属地疫情防控部门最新通知,制定工作指引如下。

 

实施封闭管理期间,学生非必要不离开所在校园(走读学生在校园封闭管理期间暂不返校)。如有特殊情况需出校或返校,采取申请审批制。校园封闭管理期间,学生不得跨校园流动。落实人、物、环境同防措施,校园封闭管理期间建议暂停购买外卖和网购。

做好个人防护。每个同学均应承担起“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”职责,少聚集、不扎堆,除了开展体育运动外均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,保持安全社交距离,注意个人卫生特别是手部卫生,积极配合做好核酸抽检和疫苗接种等工作。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,不转发、不传播不实信息,自觉做到不信谣、不传谣、不造谣。

配合落实学校校门管理规定。非必要不出校;经审批返校学生进校时须佩戴口罩、严格核验身份、检测体温、查看健康码和行程卡;校外无关人员、车辆不得进入校园。

准确做好每日健康申报。严格落实每日健康申报制度,特别是个人身体健康状况、涉疫情况、所处地点等信息发生变化的,应第一时间在学校健康申报系统中更新上报。在做好申报全覆盖的同时,各单位应安排专人做好填报数据监测工作,对填报反映的“红黄码”“发热”等异常情况分类督促落实就近测核酸等处置工作。

履行疫情防控信息报告义务。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健康监测工作,自觉对照已公布的新冠肺炎病例活动轨迹,严肃认真进行自查,发现有重合轨迹、时空交集的,须立即上报所在单位辅导员;个人健康码变红、黄码的,须立即报告辅导员,并原地待命、不得流动,在得到医管处指令后按要求有序处置;接到疾控部门涉疫信息(定为“密接”“次密接”或其它涉疫情信息等)通知时,须立即报告辅导员,并原地待命、不得流动,积极配合疾控部门和医管处指令,落实流调、隔离及核酸检测等要求。有涉疫情况的学生须配合做好隔离或健康监测等工作。对于瞒报、谎报、漏报、迟报个人疫情相关信息,或违反疫情防控管理规定的,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。

遵守学生宿舍管理规定,不得留宿非本宿舍人员。宿舍常通风,保持清洁卫生。违反学校学生宿舍管理有关规定的,将按校规校纪予以处理。有以下情形的将按规定给予处分:(一)因擅自留宿非本宿舍人员或允许其进入宿舍,造成不良后果者,视情节轻重,给予警告以上处分;(二)擅自调换宿舍、床位或占用、骗取、出租学生宿舍及床位者,给予警告以上处分。

加强互帮互助和关心关爱。同学之间要发扬友爱互助精神,互相关心、互相支持、互相监督、共克时艰。各培养单位应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、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群团组织优势,发挥党支部、团支部和班级集体及学生宿舍各方面工作力量,做好学生关心关爱和困难帮扶工作,切实把解决思想问题和解决学生的具体困难结合起来,为学生潜心向学、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氛围。

广州校区各校园封闭管理从4月11日零时开始实施,后续安排将视疫情情况变化,及时作出动态调整。

 

如同学们遇到困难和问题,请第一时间联系所在单位辅导员老师或学生工作主管领导,我们将全力协助解决!

来源:中大学工